1、政策享受
资助额度按具体项目不等,一般来说每项不超过总投资的40%。
2、支持重点
1)实施“示范区创新家园工程”,优化综合创新创业环境(春耘计划);
2)实施“示范区产业培育工程”,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春笋计划);
3)实施“示范区企业登顶工程”,提高企业创新能力(春雷计划);
4)实施“示范区人才智海工程”,培养集聚优秀创新创业人才(春播计划);
5)实施“示范区软实力工程”,发挥辐射带动作用(春晖计划)。
3、基本要求
申报项目必须是申报当年1月1日以后发生费用的项目,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二年。
4、申报流程
每年4、5月份申报,申报材料送至1区18园初审,并最终推荐至市张江高新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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