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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2022-04-27

1、政策享受

1)中小企业结构调整和优化类项目

(1)专利补助项目。资金支持方式为无偿资助,对近三年获得的专利,发明专利每个补助额不超过8万元,其他专利每个补助额不超过5万元,已在生产中应用的专利每个补助额不超过20万元,单个企业补助额不超过200万元。

(2)其他项目。资金支持方式分无偿资助和贷款贴息两种。其中,贷款贴息额度根据项目贷款额及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确定,贴息期不超过两年;无偿资助额度不超过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的20%,且不超过企业已投入的自有资金总额。单个项目支持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2)改善中小企业服务环境类项目

(1)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项目、服务企业和机构改造提升项目的资金支持方式分无偿资助和贷款贴息两种。无偿资助金额不超过该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的30%,且不超过企业已投入的自有资金总额。单个项目支持金额不超过400万元。

(2)服务项目支持方式为无偿资助,根据服务小型微型企业数量、质量(满意度)和收费情况适当给予资助,资助金额不超过上一年度该机构服务支出额的20%,最高补助额不超过50万元。

 

2、支持重点

1)促进中小企业结构调整和优化类项目(包括:制造水平提升项目、研发能力提升项目、信息化应用项目、专业化发展项目、新兴产业项目、节能减排项目、安全生产项目、专利补助项目):

(1)项目须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规定进行核准或备案(专利补助项目、信息化应用项目除外);

(2)申请无偿资助的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不超过1500万元;申请贷款贴息的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不超过2000万元。项目建筑工程投资不得超过固定资产投资的30%。

2)改善中小企业服务环境类项目(包括: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项目、服务企业和机构改造提升项目、创新、创业服务项目(统称服务项目)):

(1)项目须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规定进行核准或备案(服务项目、单纯购置设备的服务企业和机构改造提升项目除外);

(2)申请无偿资助的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不超过2500万元;申请贷款贴息的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不超过3000万元。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可放宽到4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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